欢迎进入吴忠市利通区党建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政策法规

热点推荐

呈报和填写干部任免材料的要求

宁夏党建网2012-01-11

2012-01-11 08:36:00


(宁组通〔2006〕99号)

 

  干部任免材料主要有:干部职务任免(任职或免职)请示、干部职务任免备案报告、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考察材料、党委(党组)会议纪要、干部任职回避登记表等。呈报干部任免材料统一使用标准16开型规格纸张。

  一、干部任免请示

  标题:个别提拔时标题为:《关于×××等同志职务任免(任职或免职)的请示》。领导班子换届时标题为:《关于×××换届人事安排的请示》。

  主报单位名称:属于自治区党委管理的干部,请示的主报单位名称一律写自治区党委,材料报送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属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管理的干部,请示的主报单位名称一律写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材料报送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分管干部处。

  正文:1、干部任免请示的原因;2、干部任免请示的内容;3、党委(党组)讨论决定的简要情况。

  结尾:妥否,请审批。

  落款:呈报单位党委(党组)名称,呈报时间(阿拉伯数字),加盖党委(党组)印章。

  二、干部任免审批表

  凡呈报任职或免职的干部,均需呈报《干部任免审批表》。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应注意四点:

  1、格式要规范。要求统一使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提供的“干部任免审批表编辑器”软件编辑,不得使用自制的报表。

  2、内容要真实。录入信息内容要以干部档案记载为准,实事求是地按要求填写。

  3、表述要准确。要用准确的语言表述所填写的内容,不要使用模棱两可、含义不清的语言和不规范的词句。

  4、项目要齐全。表中所列项目都要逐一填写清楚,不得漏填。没有填写内容的填“无”。

  《干部任免审批表》填写的具体要求是:

  “姓名”: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少数民族干部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出生年月(岁)”:填写干部档案所记载的经组织确认的出生年月,系统将自动计算年龄(岁)。
  “民族”: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朝鲜族、蒙古族等),不能填写简称(汉、回、鲜、蒙)。
  “籍贯”:填写祖籍所在地。
  “出生地”:填写干部本人出生的地方。
  “籍贯”和“出生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宁夏平罗”、“河北唐山”。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如“上海”、“重庆”等。
  “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要按照干部档案记载如实填写,不能随意更改。录入信息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如:196005、198112。
  “健康状况”: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填写“健康”、“一般”或“较差”;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要如实简要填写。
  “照片”:打印或粘贴彩色照片。
  “学历学位”:分为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两类。具体的填写要求是:

  ①“学历”应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不能随意填写“相当××学历”。学历填写以2002年全区集中清理清查学历学位时,由组织部等有关部门统一审核填写的《干部学历学位审定表》为准。新获得的学历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党委组织部门审核认定后方可填写。
  ②“全日制教育”: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最高学历。“在职教育”:填写以其他学习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毕业院校系及专业”:填写与学历相应的毕业院校、系和专业,院校、系及专业要填写毕业时的名称。
  ③在党校学习获得学历的情况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民教育学历,其中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填入“全日制教育”栏;另一类是党校学历,均填入“在职教育”栏,填写为“中央党校研究生”或“宁夏(或其他省区市)党校大学”等。
  ④1970年至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填写“大学普通班”,不能简写为“大普”。
  ⑤接受学历教育“结业”或肄业”的,“学历”栏不填写,可在简历中注明。
  ⑥高中及以下学历,“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不填写。
  ⑦获得学历同时也获得学位的,应同时填写,并写明何学科学位。如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了大学本科学历、理学学士学位,就在“全日制教育”栏中填写“大学理学学士”(在一栏中分行填写,见下表)。
  ⑧获得学历但没有学位的,或获得学位而没有学历的,按获得的学历或学位如实填写。若一个人同时有这两种情况均应填写。如,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了大学学历,后又在职攻读学位,获得了经济学硕士,则在“全日制教育”栏中填写“大学 ”,“在职教育”栏中填写“经济学硕士”,“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相对应地要将两个毕业院校、系及专业填入(见下表)。

  院经济学专业“专业技术职务”:填写主管部门评定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以干部档案中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审批)呈报表》为准,没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填“无”。

  “熟悉何种专业技术及有何种专长”:填写干部熟悉的工作业务或专长。

  “现任职务”:填写干部担任的主要职务,如:“××市委副书记、市长”。兼任的较低职务可省略(如××市副市长兼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市政府党组副书记职务可省略)。

  “拟任职务”:填写规范的全称。

  “简历”:从参加工作时填起;大、中专院校毕业后参加工作的,从大、中专院校学习时填起,要填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在某院校某系某专业学习,院校、系及专业要填写毕业时的名称。“文化大革命”期间毕业留校待分配的,待分配时间应另段填写“留校待分配”。

  工作简历要按照干部在不同时期所担任的职务和工作单位的变动情况分段填写。简历的起止时间填到月(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前后要衔接,不得空断(因病休学、休养、待分配等都要如实填写)。地名、行政区划、工作单位名称发生变化的,填写当时的地名、行政区划或工作单位名称。

  党内职务以各级党委批准任免的时间为准;行政职务(或人大、政协及人民团体的领导职务)以行政任免或有关会议通过、选举的时间为准;党内职务和行政职务一并任免的,可按党委批准的时间合并填写。

  参加党校或行政学院学习三个月以上的,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临时离开工作单位连续半年以上以及在区外或基层挂职锻炼的,均应在本简历段后加括号注明。上述情况跨两个及两个以上简历段的,应在该经历结束时间所在简历段后另起一段加括号注明。

  “奖惩情况”:现任或拟任自治区党委管理职务的干部均填写受省、部级以上的奖励和记功;受处分的,要填写何年何月因何问题经何单位批准受何种处分,何年何月经何单位批准撤销何种处分。没有受过奖励和处分的,要填“无”。

  “年度考核结果”:填写近两年的年度考核情况,没有年度考核结果的应采取写实的办法注明原因。现职自治区党委管理干部可填写“列入自治区党委管理干部考核”。

  “任免理由”:填写此次任免的具体理由,如工作需要、挂职锻炼、任届期满、任职年龄到限、不胜任本职工作需要调整、因身体健康原因本人请求辞去××职务等。

  “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主要填写干部本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岳父母、公婆)等在填表当时的有关情况。亲属中现任或曾担任过副省、部级(军队副军职)以上高级领导职务的人员,以及重要海外关系也要如实填写。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不填写年龄)。称谓、姓名、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要填写准确完整。称谓的写法要规范:配偶为妻子、丈夫,子女为儿子、女儿,多子女为长子、次子、三子,长女、次女、三女等。

  家庭成员中有在国外(境外)学习、工作、定居和在中外合资或外资企业工作的,其所在院校、定居地点、工作单位及职务,应如实填写。

  “呈报单位”:填写呈报材料的市(厅、局)党委(党组)名称,并加盖党委(党组)印章,填表日期应与呈报请示的时间一致。

  三、干部考察材料(现实表现)

  干部考察材料的标题应为《×××同志考察材料》。考察材料要全面反映干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情况:一是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二是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发展观和政绩观、组织领导能力、选人用人能力、依法办事能力、专业知识水平、思想品德和作风、廉洁自律情况等;三是干部的主要缺点和不足;四是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情况(各地各单位呈报的干部考察材料中省略)。

  考察材料必须是近期考察撰写的材料,不能使用过时的考察材料,篇幅一般为1200 — 1500字,署名为呈报单位党委(党组)。如遇有必须说明的问题,但在考察材料中又不易说清楚的,可另附专题材料。
现实表现材料的标题应为《×××同志现实表现》。内容主要包括干部的政治倾向和在重大事件中的表现,任现职以来所做的主要工作,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主要缺点和不足之处。篇幅一般在800字左右,署名为呈报单位党委(党组)。

  属于提拔任职的(含非领导职务转任同级领导职务),均应呈报考察材料;平职调整职务的,呈报现实表现材料。

  考察材料、现实表现材料的标题应使用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正文应使用三号仿宋体。

  四、党委(党组)会议纪要和讨论纪录

  呈报干部任免材料时,要同时报送党委(党组)讨论本次干部任免的会议纪要。纪要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参加会议的人员,会议讨论的概况和研究确定的意见。如有不同意见时,要将各种不同意见如实写入纪要。讨论记录应如实摘录讨论干部问题的全部内容。

  五、干部任职回避登记表

  1、拟提拔任职和拟交流任职的干部均须填写《干部任职回避登记表》。填写工作由上级考察组和干部所在单位干部(人事)处共同负责,由干部本人填写,干部(人事)处审核,考察组收回。

  2、填报范围:配偶和直系血亲;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或其他重要社会关系,并且现在自治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担任处级以上职务的,在区属国有大中型企业担任中层以上领导职务的;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或其他重要社会关系,在宁夏以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担任副省级以上职务或军队副军职以上职务,以及在国外生活学习的亲属;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独资、合伙或者较大份额参股的方式,经营企业或者举办经营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情况。

  “本人成长地”填写干部本人出生后到参加工作前学习、生活较长时间的地方(省、市或县)。

  “直系血亲关系”指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三代亲属。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由法律确认其具有与自然血亲同等权利义务的亲属,如养父母和养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指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三代以内,除父母直系血亲以外的,与自己有间接血亲关系的亲属。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近姻亲关系”指以婚姻关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关系,主要指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附件(干部任免材料格式样本):
  1、关于××等同志职务任免(任职或免职)的请示
  2、关于××等同志职务任免(任职或免职)的备案报告
  3、《干部任免审批表》
  4、《干部任职回避登记表》
  5、××同志考察材料
  6、××同志主要表现
  7、会议纪要
  8、会议记录样式一

【编辑】:
【来源】:宁夏党建网